根据文化部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办法》(文市发[2007]45号)的有关规定和文化部2009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细则的要求,参照山东省文化厅2009年文化市场全年工作计划和重点,以及山东平安文化市场建设的总体安排,落实文化部关于2009年度考评工作部署,山东省文化厅日前下发了《2009年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(综合执法)考评细则》(鲁文市[2009]15号)。本考评细则主要是根据文化部文件精神和要求,结合山东省文化市场工作实际,以迎国庆60周年专项行动和执法队伍建设,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、落实全省文化市场工作计划等为重点。在广泛征求山东省文化厅领导、有关方面和部分市文化行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下发了2009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(综合执法)考评细则。细则严格按照文化部考评细则内容,结合山东省工作计划以及工作重心有所侧重,更具有可操作性。细则分为平安文化市场创建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、技术监管体系建设、综合执法监督、本年度工作落实5个大项目,分为14项测评内容,共63个考评小项。考评细则实行百分制,对工作业绩突出,创造经验在全国推广以及理论创新在全国引起良好反响的,予以加分。